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章
目录
下一页
第489章 你们家可能要出什么事了 (第1/2页)
刀呢? 我那把四十米的大长刀呢? 沈毛毛,你给我把刀拿过来。 我要砍死杜咬咬这个胡说八道的—— 在苏南音的咆哮声中,杜咬咬鞋子都来不及穿,跳起来光着脚丫子,就冲出了帐篷百十米后,又一溜烟儿的爬上了树。 “还是换成枝条吧,抽她的嘴,最过瘾。” 李千帆也有些小尴尬,爬起来说:“观音妹子稍后,我去帮你把她抓回来。” 他趿拉上鞋子,也钻出了帐篷。 “把杜咬咬给我吊起来!” 苏南音冲外喊了一嗓子,抬手摘下了脸上的纸条。 她把纸条丢开后,顺势懒洋洋的左手托腮,横陈在了毛毛虫的面前,右手随意从果盘内,捏过一颗葡萄,放在嘴里问:“你们,发现了什么?” 毛毛虫对望了眼。 沈醉小心翼翼:“妈,您说是哪方面?” 苏南音眼皮子一抬:“你们也不会像那个傻孩子一样,以为我要把李千帆,变成你们的继父吧?” 毛毛虫—— 沈韵想了想,说:“妈,咬咬变了。” 沈醉这才恍然:“对,对对,咬咬是真变了!” 杜君临变的越来越正常了,自从她从和李千帆组建白肚鸟,从国外溜达了一圈之后。 唉。 苏南音幽幽叹息,问:“你们喜欢,兔崽子在我们家的日子吗?” 毛毛虫想都没想,就一起用力点头。 苏南音又问:“那你们有没有看得出,他是不是喜欢在我们家?” 毛毛虫再次对望了眼,回答:“乐不思蜀。” 是的。 李千帆入住沈家两天后,就从刚开始的各种小心翼翼,变成了乐不思蜀。 老宅四美,个个都是天姿国色。 性格各异,能打牌,可拼酒,厨艺好,会穿着。 最关键的是,她们都喜欢李千帆的没大没小。 让他在这儿,绝对是如鱼得水,越来越像个大爷那样。 就差太师椅上一坐,高喊观音妹子来给捶腿了。 很明显。 李千帆能在最短时间内,就深陷在“乐不思蜀”的境界内,就是腹黑心机的苏南音,在悄无声息中,为他营造出来的环境。 其实。 何止是李千帆深陷进了这种境界? 就连毛毛虫咬,也是如此。 这两天,绝对是对毛毛虫咬记事以来,最开心的两天。 毕竟她们的老子,不但工作繁忙,而且可去的地方,实在是多! 就算变成八个人,都不一定能时刻呆在老宅中。 偏偏。 老沈经常去的地方,不适合苏南音等正常人久住。 现在。 被苏南音提醒后,智商在线的毛毛虫,才猛地意识到了什么。 她们马上紧张了起来:“妈,咱们家是不是要出什么变故了?” 听她们这样问后,苏南音的眼里闪过了一抹欣慰。 终究是她的女儿,即便深陷“温柔乡”内不可自拔,也能随时保持着基本的警惕性。 “是的。” 苏南音又拿起一颗葡萄,轻声说:“这天,要变了。” 哪儿的天,要变了? 沈家(苏南音这一支)要变了!! 老沈那天火速赶往四九的当晚,就给苏南音打来了电话。 这也是苏南音为什么,连夜亲自带领魁叔,把林一峰抓到,并冷漠干掉罗成凤母子的原因。 沈家的天要变,是因为飘渺乡那边的变化。 飘渺乡—— 那是和昆仑烈焰谷齐名的地方,就连李南方隐居的八百帝王谷,都比不上。 天下龙脉出昆仑。 昆仑又分两条龙脉。 一条是陆龙,一条是水龙。 陆龙就是烈焰谷,水龙就是飘渺乡。 相比起刚烈的烈焰谷,水龙“龙眼”所在的飘渺乡,则以绝对的阴柔为主。 再怎么正常的女人,一旦在飘渺乡居住时间久了,身体就会发生变化。 和杨逍齐名的高手之一庄纯,以及老沈最认识的女友展小白,都是穿衣貌美,除衣露尾的人。 简单的来说—— 在飘渺乡住长了,尾椎就会高度发达,逐渐长出白尾! 飘渺乡,也注定会成为沈岳的最终归宿。 “飘渺乡藏有水龙龙眼的天池,颜色从七彩,变成了湛蓝。” 苏南音没必要给女儿,解释飘渺乡的更多神奇之处。 只需让她们明白,当天池颜色从七彩,变成湛蓝时,就是沈家(苏南音这一支)的天变之时。 因为这代表着沈岳,以后要永驻飘渺乡。请下载小说app爱读app阅读最新内容 “无论是陆龙,还是水龙,都是道家的说法。”
上一章
目录
下一页